下面总是湿漉漉的是什么情况“男子献血13次妻子异地用血遇阻”引关注 有地方表示:血液只供当地,一般不跨省市调配

来源: 搜狐栏目
2024-04-19 23:03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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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下面总是湿漉漉的是什么情况“男子献血13次妻子异地用血遇阻”引关注 有地方表示:血液只供当地,一般不跨省市调配”

近日,一则“男子献血13次妻子异地用血遇阻”的事件引发网络关注。

据央广网报道,4月12日,山东日照的铁先生在网上发帖称,自己十几年来献血13次,共计4900毫升,是一名“资深无偿献血者”。日前,妻子因子宫疾病在济南进行异地手术,由于术前需要备血,医院表示必须去献血才能备血,铁先生便将自己的献血记录提供给医院,却被告知“日照献的血济南用不上”。

为此,铁先生向日照市中心血站求助,“刚开始说给协调一下,最后却连电话都不接了”。4月14日,日照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表示:“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个误会,已经解决了。”铁先生也表示:“妻子的手术已顺利完成,以后还会继续无偿献血。”

▲资料配图 据视觉中国

虽然铁先生的事情已经得到妥善解决,但不少网友仍对献血者在异地用血的实际实施情况感到担忧:个人献血者的权益能不能全国通用?若需异地用血应当如何解决?

对此,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国内多个地区的血液中心、血站。

杭州血液中心:

血液有一定保质期及有效期

不能直接异地调用

记者注意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,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、储存、分离、检验等费用;而无偿献血者免交所需费用,同时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所需费用。

在地方层面,《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在山西省,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,免交输血费用;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免交输血费用和使用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。

重庆一血站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,如果献血者的献血量达到200毫升以上,那么献血者本人享受终身输血免费;其次,其直系亲属,如父母配偶子女,可以享受等量的免费血,即献血者献了400毫升,其直系亲属就可以享受400毫升的免费输血。

不过两地均表示跨省调血是不可以的。“目前在山西献血,只能在山西用,跨省调血都是不太行的。”山西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因全国的血库没有联网,因此跨省的调血使用并不通用。其建议献血者如果有用血需要,最好就在当地进行献血。上述重庆血站的工作人员也表示:“就算是重庆市内不同行政区进行调血,也是要通过非常严格的手续,不能随意调血。”

杭州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,在杭州献血达到400毫升享受终身输血免费,不到400毫升就按一定的量来计算,“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也有一定量的报销,但是所享受的额度不一样。”但由于血液有一定的保质期和有效期,各省、市之间血液都是不调配的,医院用血都由本地血站配送,不能直接异地调用。

红星新闻检索发现,2023年7月11日至13日,南宁中心血站曾启动跨省血液联动机制,分别从贵州黔南州中心血站调入新鲜冰冻血浆约70万毫升。随后,记者致电南宁血液中心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不了解此次跨省血液联动,“正常情况下,血液供给不跨省、不跨市,只供当地。如果要进行跨区域调配,需经国家卫健委审批。”

有关部门曾发文:

在具备条件的省份间

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

对于无法跨区域调配血液的原因,重庆一血液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只有在当地献血才能享受当地的输血优先政策,而且目前该地血液情况比较紧张,“现在献血的人有点少,且献血核查后发现没有达到临床用血标准,血液消耗一直是供不应求的”。

▲资料配图 据ICphoto

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输血科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,献血之后不满足临床用血的标准并不是说这个人身体出问题了,“可能是因为献血者比较肥胖,或者献血前吃了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,导致血糖、血脂较高。”

据2023年11月召开的中国血液安全大会介绍,献血前血液筛查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率呈逐年下降趋势,2022年仅为1.6%。同时,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,2023年我国共有1699.2万人次无偿献血,献血量达到2892.1万单位,较2022年分别增长5.9%和4.8%。

既然全国血液检测不合格率下降、献血量增加,为何部分地方还是感到用血紧张?

“因为医院总体用血紧张,日常血量消耗较大。”上述工作人员解释,血红蛋白比较低的、大出血患者医院会采取输血措施,当前医院每天血液的消耗量一天在两万多毫升,但血站每天配送的血液数量和类型都是不固定的,血站是通过对当天所采到的血来进行第二天的供应规划,所以可能会导致部分医院出现缺血的情况。“病人用血紧张我们一般会动员家属去献血,献完血之后基本第二天就能让病人用上。”

记者注意到,为解决异地用血问题,2012年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曾发布通知,对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作出规定。其中,省内异地用血时,所需费用由用血地机构直接报销,再由献血地向用血地进行支付,当献血地和用血地标准不一致时,以献血地为准。

该通知第四条也明确规定,血站、医疗机构和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不得以非本地献血者为由,拒绝为无偿献血者相关人办理有关手续。而对于外省用血,只能享有本地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优惠政策。该通知还提到,具备条件的省份之间,应当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。

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谯恒 李思琪

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冯玲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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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江苏南通通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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